关于开展2021年度新乡市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

2021年05月13日 15:14  点击:[]

学校各有关单位

新乡市为着力培育科技创新平台,加快推进基础研究,不断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,根据《新乡市市级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》(新科计〔2016〕22号)文件规定,决定开展2021年度新乡市重点实验室的申报工作,现将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条件

申请建设重点实验室应符合我市优先发展的学科和技术领域,体现新乡的产业优势和特色,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

1.研究发展方向符合我市经济与科技优先发展领域,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密切;

2.学科特色突出,在本地区本领域科研技术水平处于领先地位,承担并完成了国家、省、市重大科研任务,拥有一定数量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、发明专利或专有技术;

3.学术水平、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等方面有较强的竞争力。学术水平较高、学风严谨、开拓创新精神强的学术带头人(有省级以上学术荣誉称号或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)不少于2人;实验室主任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、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;研究队伍结构合理,固定研究人员不少于10人;

4.实验室必须设独立的学术委员会。学术委员会是实验室的学术领导机构,其主要职能是决定实验室的研究方向,审定研究课题,协调开放事宜。一般由5-7名市内外知名专家组成,其中本实验室的固定专家不应超过三分之一。学术委员会主任和委员由依托单位聘任;

5.已经具备一定规模的科研实验条件和工作基础,其中实验室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;拥有的科研仪器设备基本能满足科研实验的要求,其总值(原值)不低于500万元。

二、申报要求

1.申请单位应填写《新乡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》《新乡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可行性报告》(附件1.2)。

2.申请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

3.新乡市市级重点实验室统一按照“新乡市XXX(核心研究方向)重点实验室”命名。

4.申请材料按照《新乡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》《新乡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可行性报告》、附件材料顺序装订成册,书籍式装订,在书脊上需注明“新乡市XXX重点实验室单位名称2021年”),一式三份与电子版一并报送,同时提交电子版汇总表(附件2)。

三、申报时间

2021年6月23日截止,逾期不予受理。

四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张伟 联系电话:0373-3831326

电子信箱:xkbptk@xxmu.edu.cn

报送地址:学科建设办公室(办公楼443房间)



学科建设办公室

2021年5月13日